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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落实“四公开”提升行政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09-20 15:31:15


    今年以来,淇县法院行政诉讼开庭落实“四公开”,措施,全面提高了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一是对社会公开,实行庭审直播;二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三是对党委、政府公开,邀请县政法委、县法制办的领导参加旁听;四是对检察机关公开,邀请县检察院民行科、反渎局的同志参加旁听。通过“四公开”措施的落实,该院行政案件结案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上诉二审发还改判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均为0,案件协调结案率达到75%,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大幅提升。

  淇县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是,判决率高、信访率高、上诉率高,85%的案件行政诉讼前已是信访案件。其次,行政诉讼案件干扰大,行政机关几乎没有不打招呼的。再则,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了解程度不如民事、商事。针对上述情况,淇县法院实行“四公开”,实质上也是“四监督”,是实行阳光审判、全程监督、取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的重要措施。同时,“四公开”也对法官综合业务能力的检验和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淇县法院以公开取得信任,以公开求得和谐,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开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了行政诉讼案件质量上台阶,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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