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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司法为民措施实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11 10:18:33


    近年来,淇县人民法院把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以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形式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一是开展阳光立案,提高立案效率。立案条件、流程制度全部上栏,对不予立案的详细明确告知不立案理由和法律依据,确保立案行为在阳光下操作。

    二是院长天天接访,畅通沟通渠道。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轮流接待,每周一天院长接待,认真倾听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三是巡回调解案件,提高审理效率。每个法庭都派出巡回调解法庭,实行巡回收案、调解、结案。在法定审限内对审判、执行效率再“提速”,严格杜绝超审限、执限案件。

  四是关注弱势群体,解决现实困难。扩大司法救助内涵,简化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对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五是推行和谐办案,实现“案结事了”。以诉前劝解、民事巡回调解、刑附民赔偿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作为办案方式的首选,注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实现案件审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是改进执行方法,保障群众权益。对执行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总结执行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清理并执行好涉民生的各类案件,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是严格审判纪律,维护司法公正。要求法官服务热情、语言文明,作风严谨,耐心细致,依法办事。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查访,严厉查处不规范司法行为。

    八是推行“大调解、大维稳”模式,全程调解,维护稳定。所有干警审判、执行案件,采取“调解、和解优先”的方法,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行政案件协调率、执行和解率分别在85%、70%、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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