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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院长开庭审案件 当庭宣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06 16:11:37



袁院长宣布开庭


合议庭进行当庭宣判


观摩小组进行点评

    9月6日上午,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犯罪案件。院观摩小组、部分干警和当事人家属旁听了整个案件审理过程。

    上午9点,刘某、张某、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准时开审。在袁院长的主持下,合议庭依法查明了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告知了当事人相关权利。经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4月18日,被告人刘某、张某、王某一起在淇县同盛祥酒店喝朋友的婚庆酒时,刘某、张某与同桌的崔某因劝酒发生争吵。酒后,王某开一辆面包车与刘某、张某一起走到同盛祥酒店门口时见到崔某,张某下车与崔某发生争吵、厮打,后张某将崔某拽到面包车上,王某随即开车向城外驶去。在行驶过程中,张某、刘某对崔某进行殴打,将崔某面部等处打伤。经鉴定,崔某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在袁院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并当庭进行宣判,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三被告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再上诉。

    庭审结束后,院观摩小组充分肯定袁院长开庭的效果,认为裁判思路明晰、法律用语精当、争点归纳科学、程序运用适宜、庭审驾驭自如,展现了深厚的法律修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同时,针对在庭前准备、庭审程序繁简、引导公诉机关举证、合议庭分工和精神面貌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目前,在院领导的带动下,该院“两评查”工作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各业务庭室具体抓,全员参与、全方位投入的大评查工作良好氛围。通过评查,该院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处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的司法能力有了显著的进步,实现了以评查促规范、促提高的目标。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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