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协调一起治安行政处罚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10-09 08:49:33
日前,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经多方协调,促使一起不服公安局及第三人行政处罚纠纷案件撤诉解决。
原告刘素青不服被告淇县公安局及第三人杜有喜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于2009年6月3日向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于6月5日立案受理后,经行政审判庭多次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刘素青于2009年7月29日向该院提出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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