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一个这么小的案子能够这么负责的执行,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刘某从淇县法院执行局领取了1200元标的款时,被执行法官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发出由衷的赞叹。
申请执行人刘某系租住在县城的湖北人,他曾卖了石灰粉给被执行人林某,但是林某仅支付200元定金,欠1200元货款未付。经淇县法院判决,林某仍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无奈刘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林某无固定工作,经常不在家,出入时间不定,平时很难见到人影。刘某产生了很大的顾虑,认为淇县法院不会为了他这么一个小案子花太大的心思,自己的执行款可能打水漂。
淇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受理了此案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非常重视该案的执行。虽然被执行人林某住在县城,但法院先后六次去了其住处,均没有碰到人,在家门贴通知给他也不理会。然而执行人员并没有放弃,从8月1日始,一连20天利用早上和晚上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晚上12时他家有灯光,执行人员紧急集合,果然林某刚从外回来,当执行人员给他讲明法律,告知多次寻找他时,他很惊讶,被执行人员的认真负责精神所折服,并当即偿还1200元。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