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坚持以加强廉政教育为先导,把管人与管事、管案结合起来,确保了司法廉洁。多年来,全院未出现干警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单位”等50多项荣誉称号。
在廉政教育中,该院始终坚持把中层以上干部和审判、执行法官作为重点,坚持个别谈话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干部教育与家属教育相结合,学习法规与分析讲评相结合,做到一月一次廉政教育例会,一季度一次廉政党课,一年一次总结讲评;同时定期组织干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为干警敲响了警钟;通过廉政教育课,引导干警算好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增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该院按照权力法定原则,对每一项执法权都按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承办单位等列出清单,编制出《淇县法院职权公开目录》,并将其输入微机,设计开发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软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对外予以公布,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使审判权、执行权等各项权力始终处于阳光下运行。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采取提示预警、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等措施,及时加以消除。如针对发还、改判案件,专门建立了发还、改判案件评析通报制度,对所有的发还、改判案件实行逐案评查,通报全院,并提交审委会讨论分析原因,对因人为原因导致案件改判、发还的,一律对承办人员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人员不处理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为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该院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及“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为重点,不断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在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建立了“隔离带”;在审判、执行等部门选定了8名廉政监督员,加大了对重点岗位和敏感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此外,该院在立案时对双方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定期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监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