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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人民法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3-23 16:38:52


    为切实增强我院党务公开的透明度,根据要求和市、县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能力水平,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主要目标: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2.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3.增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的原则;

   (二)依法依规的原则;

   (三)真实透明的原则;

   (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运行机制

    院党务公开的运行机制是:党总支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组监察室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

   (一)党总支统一领导:院党组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职能部门要根据党务公开的规定,承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党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的收集、归纳、整理等事项,并对所公开的内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并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进行督查。

   (三)纪检监察室协调监督: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

   (四)群众积极参与:党务公开要全面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党群关系,拓展沟通渠道,增强党建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实行“阳光党务十公开”:

  1.党组织及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

  2.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对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为民办实事情况;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党员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2.提出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公开形式、程序和时限

    党务公开要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通过户外公开栏、信息简报、沅陵法院网以及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对党务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工作小组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审核。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 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法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袁希利同志任组长,李培忠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王毅宏同志为党务公开小组主任。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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