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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执行干警顺藤摸瓜 使“子债父还”

  发布时间:2012-07-23 09:15:24


    6月份以来,淇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巧妙周旋,识破了被执行人把自己所得收益通过以父名义规避法院执行。十日内成功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李某与卢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卢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李某各项费用16152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未自觉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依法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未发现卢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一度陷入僵局。为保障权利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反规避调查的方法,对被执行人有可能进行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分析。后通过努力调查发现,去年10月份,南水北调工程部在被执行人所在村征收土地,按理说卢某应该有征地补偿款。据悉卢某尚未结婚,一直与父母生活。通过深入调查了解被执行人之父在银行有几万元的存款。法官分析卢某极有可能是把补偿款存在其父的名下。于是,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对卢某进行了问话调查,迫于法律的威严,卢某最终承认他所分得的征地补偿款是以其父的名义存入银行的。于是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卢某以其父名义在银行的存款1万多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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