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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妻子的房产

  发布时间:2012-06-27 10:38:44


  已公布施行《婚姻法解释(三)》,其中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视为单方财产;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时归登记方”两项内容一时引起广大妻子的不满,这一焦点问题在新闻媒体上正不断受到热议。究其根源是它把“谁投资、谁受益”的资本原则,引入到了原本由伦理亲情主导的家庭财产领域,体现了司法公平理念向家庭伦理的延伸,具有一定地积极作用,但也表现出来我国现今的立法缺失人伦缘由,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家庭矛盾产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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