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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闪离,铁西法庭调解退还彩礼款

  发布时间:2012-06-13 10:10:53


    近日,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在开庭后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原告李某与被告索某婚后共同生活仅一个半月即起诉离婚。经开庭审理查明,原、被告均系再婚,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调解和好无望。按现行法律规定,被告要求原告退还已给付的14000元彩礼款,没有法律依据。但若不返还,被告无法接受。庭后经多次组织调解,原、被告调解离婚,原告返还被告彩礼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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