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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当庭撤诉,调解功夫在细处

  发布时间:2012-06-13 10:07:50


    鹤壁市淇县人民法院西岗法庭为当事人着想,把调解工作落在细处,在开庭时原告韩某撤回起诉。在审理原告韩某诉被告王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原、被告未领取结婚证书便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二个女儿,后因家庭琐事原、被告发生矛盾,原告离家出走,被告也因一时之气未去叫原告回家。原告起诉到法庭后,承办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分别告诫原、被告婚姻不是儿戏,应多考虑子女的利益。原告考虑后决定重新与被告一起生活,便来到法院撤诉,法庭在告知原、被告应领取结婚证书后,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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