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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扎实推进基层法院信息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12 08:27:09


    基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信息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信息工作作为保证和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信息工作。一是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根据不同时期法院工作的实际,确定信息工作的重点,经常向信息工作部门和人员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使他们及时了解领导的工作思路和部署;二是要为信息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从物质装备、机构编制、经费、参加业务学习和进修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开“绿灯”,提高信息人员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一、把握工作动态,提高信息质量。

    信息工作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的重要途径。因此,一是要重视信息的时效性。时效性越强,信息的价值就越高,要切实增强信息触角的灵敏度,对重要信息要早发现、快收集、快编审、快递送、快上报,增强信息的时效性、预警性,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核实,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无误,坚决避免错误信息影响领导决策的情况发生。 二是要坚持信息的真实性。要从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从保证政令畅通的大局出发,重视信息工作全面反映基层工作的真实情况,坚决杜绝报喜不报忧,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确保各级领导信息灵、情况明、见事早、处置快。三是要突出信息的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对法院各项工作尤其是审判工作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写出事实清、判断准、分析透、建议实的文章;四是要突出信息的精品性。要强化精品意识,挖掘、开发深层次信息,实现“三个转变”:由数量向质量转变,由被动编发向主动采编转变,由单项信息向综合信息转变;五是要注重信息的前瞻性。要定期组织信息骨干研究分析信息采编规律,摸清上级信息部门采用信息的套路、手法和重点,做到“长期性工作定期反映,阶段性工作集中反映,临时性工作及时反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新。

    二、优化信息机制,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和优化的运行机制,是搞好法院信息工作的制度保障。一是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除了在信息工作部门设立专职信息员外,在业务庭、室要设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工作,形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干警人人动手搞信息、业务庭室紧密配合的信息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目标考核责任落实制度。修订并完善信息工作细则,将新的变化反映在目标考核中,将信息工作任务细化到类,落实到庭,分解到人,不仅从数量上提高指标,更从质量上严格要求;三是要有效整合资源,形成部门联动机制。要加强专职部门与审判部门的联络交流,实现信息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紧密衔接,拓宽信息思路,丰富信息内容,提升信息深度;四是反馈激励奖惩制度。要鼓励探索和总结法院信息工作新方法、新经验,对提出可行性和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报送重要信息引起上级领导关注并进入决策,对审判实践、改革探索和法院建设提供及时、高效、优质信息服务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信息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为信息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是取得佳绩的组织基础。一是要把从事材料、信息工作的人员配齐、配强,要把信息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地方,同时,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二是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业务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努力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复合型干部;三是要注重调研信息人员的素质提升,经常组织理论研讨及岗位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选派信息人员到上级法院跟班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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