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鹤壁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合民带领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在淇县召开鹤壁市信访稳定工作三级联动巡回研判现场会。会上,在对淇县法院承办的刘某信访案件分析研判后,徐合民书记作出指示,该案关乎民生和企业发展,淇县法院要组织精干力量,投入足够精力,讲究工作方法,多做调解工作,在两周之内调解结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为尽快落实徐合民书记的指示,淇县法院迅速行动,包案领导和主审法官多次穿梭在原被告之间,苦口婆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彻底化解了该起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7年10月27日,刘某的儿子到淇县某企业打工。同年12月18日,刘某的儿子在公司劳动期间被触煤灼伤,经诊断全身化学烧伤面积达15%,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刘家无力支付治疗所需的费用,医院多次停止治疗,致使其伤情恶化,多处溃烂。刘某在向该企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期间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矛盾,双方产生对立情绪。2011年7月,淇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淇劳仲案字(2011)0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该企业支付刘某的儿子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4万余元。该企业认为刘某的儿子申请仲裁已经超过法定时效,且请求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向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刘某也将赔偿请求增加到近11万元。受伤后刘某的儿子几年间从未出过门,情绪暴躁,扬言要制造血案报复社会,矛盾一触即发。淇县法院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矛盾尖锐,没有急于下判,多次做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存在对立情绪调解未能凑效。刘某因问题未得到解决而信访。
淇县法院对徐合民书记的指示高度重视,院长袁希利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包案,迅速调取卷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出不论情况多么复杂,坚决认真落实徐书记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真正把群众诉求当成家事解决,发扬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辛万苦的“三千”精神,不化解此案,决不罢休。一定要让上访人带气而来,消气而归,满意回家。于是,院长袁希利、副院长裴增良、承办法官杨勇打破常规诉讼程序,不论刮风下雨,不论节假日,先后多次与原、被告接触,耐心讲理说法,悉心疏导化解,使刘某放弃了过高的索赔要求。同时,还多次到这家企业,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宣讲法律政策,晓以利害关系,引导其换位思考,企业负责人为法官执着的精神所感动,最终改变了坚决不予赔偿的强硬态度,对刘某儿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刘某的过激情绪表示理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损失4万元。5月2日,该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在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内提前将赔偿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拿到赔偿款的上访人刘某脸上绽开了笑容,表示息诉罢访,并激动地说:“我和儿子真心感谢市政法委的领导,感谢淇县法院的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俺再也不上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