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毕业,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入党,现任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和不懈努力,在民事审判一线上二十二年如一日,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由他担任审判长或主审的2200余件民事案件不仅效率高,而且质量好,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8次受到本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2011年被市中院和市委分别评为“人民满意法官”、“优秀共产党员”。
无私奉献
杨勇同志自穿上法官服的第一天起,便暗下决心,用自己的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国徽和天平争光,树立一个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由于平时能够坚持刻苦学习民事法律法规,认真钻研民事审判业务,在审判岗位上,他的办案才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多年来,他审结的案件数一直在该院名列前茅,平均每年审结民事案件超百件,是有名的办案能手。他所审理的民事案件无超审限和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 杨勇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保持一丝不苟、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为使案件能尽早审结,只要案件到手上,都是当天或翌日就给当事人发传票,办理有关受理、应诉手续,确定合议庭成员和开庭日期等,以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使得大多数法官都已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状态,杨勇为此不断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合理分配工作时间,节假日、晚上加班对他来说是习以为常。作为一名庭长和一个固定合议庭的审判长,工作日八小时之内,他开庭审理或讨论案件,晚上或节假日在家,他阅卷或制作法律文书。近年来,他所审理的案件,一半以上都在一个月内审结,年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民事案件无小事”,杨勇深知个中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勇于创新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之初,许多同志对谁主张谁举证、直接开庭等一些做法不能理解,或是有畏难情绪不敢放手主持,杨勇敏锐地认识到审判方式改革是审判工作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的必由之路,他敢于先行先试,大胆摒弃传统审判模式中存在的弊端,积极推行新的审判方式,逐渐摸索出一套科学、公正、高效的工作方法。在全庭率先向当事人交代“举证须知”,同时对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作了初步的有益的探索。将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和指导当事人充分举证结合起来,收到一定成效。在实践过程中,他总结出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的“三法”,即按事件发展先后顺序进行的“循序渐进法”,按事件性质分类进行的“分门别类法”和按事件分几个层次逐步深入的“层层深入法”。在裁判文书制作上,他也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将裁判文书格式的规范性、结构的严谨性、说理的充分性与裁判的公正性融为一体,其制作的民事判决书多次在全市法院展评,受到了同志们的称赞。 2011年,淇县法院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庭审内外》栏目,定期对全县范围内的典型案件庭审进行直播,他在主审的案件中,依靠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审判业务,紧紧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进取廉洁
杨勇同志深知,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建立大民事调解、审判格局的新形势下,要搞好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于是,经济上并不宽裕的他,近年来购买了大量的专业书籍,抓紧点滴时间认真学习法律业务以及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知识和其他知识。每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颁布,他总是带头先学,并组织全庭同志共同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在紧张的审判工作之余,他结合审判实践的重点、特点和热点积极开展调研,几年来撰写了很多具有较高水准的调研文章,被省、市报刊采用。其中根据自己主审的“农民工案件”而完成的一篇调研文章,被省高院《审判研究》所采用,其撰写的《浅谈诉前调解》一文,先后被《人民代表报》等5家报刊采用。
近年来,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案件一上门,双方都找人”的情况时有发生。杨勇常常告戒自己要堂堂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恪守“公生明、廉生威”的“为官”之道,坚持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领、权势不从。他身边的同事亲友都知道他的脾气,平时他待人热情开朗,遇事乐于助人,但为案件上的事找他打招呼、送礼、请客吃饭肯定要碰壁。据不完全统计,到法院工作以来他拒收的礼贿折合人民币有2万元。杨勇同志时刻保持一个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常说,党把我从一个农民的儿子培养成一名人民法官,只有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