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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网恋引发的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2-05-18 19:02:51


    丈夫崔某外出打工不甘寂寞,搞起网恋,反而起诉妻子董某在家不尽孝道,请求法院判令与其离婚。2月21日,淇县人民法院高村法庭依法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原告崔某与被告董某于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1997年1月1日在淇县民政局登记结婚,1998年6月22日生一子。婚初夫妻感情较好,双方共同建设家园。2007年,原告独自到外地打工,之后被告断断续续到原告处生活,期间曾因家庭琐事原、被告多次产生纠纷,经他人从中调和和好。后来,被告发现原告在网上与网友聊天,关系暧昧,认为原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双方发生矛盾。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具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婚后生活多年并生育一子,证明夫妻感情较深。现因原告外出打工,只是因无聊而跟网友聊天,其并没有真正出轨,双方并未达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相信通过双方相互的交流和有效地沟通,原、被告之间能消除夫妻间的隔阂,有和好的希望,故原告要求离婚,理由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判决不准许原告崔某与被告董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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