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阳法庭地处农村,山区丘陵占三分之二,民风纯朴,但村民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认死理,案件不易调解。因此法庭所在辖区内的案件呈现出“三多”的特点:婚姻家庭纠纷多、劳务纠纷多、工伤待遇纠纷多。这些案件直接证据比较少,当事人对立情绪比较大,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
针对以上情况,北阳法庭着力要求在审判工作中要善于调解、敢于调解,调解是稳定家庭矛盾和其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调解工作做好了,既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还使双方对立情绪得以消解,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为此,北阳法庭针对辖区内案件的特点专门制定了“三步曲”;一是在立案之初,向原告人讲透法律关于举证责任规定;二是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了解双方当事的关系以及利害冲突的焦点所在,并讲明法律规定。三是在庭审中和庭审后要充分做好调解工作,尽量以调解结案。此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