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巡回办案点棋布 调解撤诉率攀升

淇县法院巡回审判渐入佳境

  发布时间:2011-12-02 11:30:22


  淇县人民法院为方便农民群众诉讼,设立了13个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全面推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制度,深受群众欢迎。

  淇县辖8个乡镇,仅有4个人民法庭,点多面广,特别是山区、丘陵地区交通不便。遇上纠纷,山区、丘陵的群众往往要跑几十公里到县城法院或就近的人民法庭诉讼。为方便农民上诉,该院根据地理分布和工作实际,在全县各乡镇都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审判点上,由人民法庭定期派出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到现场开庭。法庭开在田间地头,也可以开到村民的宅院旁,极大地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真正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了实处。

  该院还全面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理等多元化调解元素,推行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判前调解等多种调解形式,追求案结事了,突出办案的社会效果。该院作出硬性规定,民事、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率不得低于30%,刑事自诉案件巡回审判率不得低于40%。同时,把巡回审判和调解撤诉率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反映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在巡回办案工作中,全院法官加强与乡镇矛盾调处中心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促进案件调解,积极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大力宣传法律,以巡回办案的形式参与平安建设“大合唱”。今年以来,该院各项审判巡回办案率均保持在40%以上,案件调撤率达81%,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度提升。曾被授予“全国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的北阳人民法庭,发扬马锡伍审判方式,把庭开到了北阳镇十三里铺村的一位70多对老人病床头,就地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巡回办案结束后,法官还就案说法,对村里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十三里铺的群众称赞说:“家务事谁都不愿意管,法官到农家院儿办案,硬是给管好了。”

责任编辑:王磊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