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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四建立一提升”为农民工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1-11-28 11:27:57


    淇县法院积极与建筑业管理部门协商,制定了格式合同书,并协商建筑业管理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从源头上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一是建立施工企业约束和保障机制,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企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将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

    三是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促使企业依法支付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

    五是提升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工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责任编辑:马苏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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