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法官太好了,为我们7位山区民工送来了21608元工资款,总算晚上能安心睡觉了!” 11月21日,淇县法院民二庭法官驱车来到偏远山村温坡村和全寨村,为当地农民工兑付被拖欠的工资。当7位村民从法官手中接过迟来的工资款时,脸上绽开了花,高兴得热泪盈眶。
今年以来,针对拖欠农民工资及劳务报酬案件,该院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对农民工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当日立案,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缩短立案周期,为农民工提供导诉、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对于其中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根据有关规定,当即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立案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法及时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开庭,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判决。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法院可依法先予执行;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力度;对久拖不履行的,综合运用媒体曝光、限制投资置产等制约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