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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建议为行政机关“把好脉”

  发布时间:2011-11-11 09:38:44


   “淇县法院的司法建议真是一剂给力的‘良药’,为我们在以后处理房产权属纠纷提供了一条便捷高效的新思路!”这是淇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收到淇县法院的司法建议后,由衷地赞叹说。

    淇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刘俊英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结合《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异议登记原理,向淇县房产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利害关系人对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所有人有异议时,可以进行异议登记,然后在15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确权之诉。然后,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人民法院的确权判决书直接给权利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这样就避免了其在房产权属行政诉讼中再走先申请撤销房产证书后进行民事确权的弯路,大大提高了行政诉讼效率,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司法建议不仅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渠道,也是将司法服务功能最大化的重要载体。据了解,2011年以来,淇县法院狠抓司法建议的客观性、针对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向房产管理、环保、劳动等部门共发出司法建议20余条,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把脉”和“开药”,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机关合法、合理、高效地履行职责,这一举措也得到了行政机关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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