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人民法院西岗法庭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坚持把依法调解结案作为首选的结案方式,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法,把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调解过程中,针对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心理,做到耐心、细心、热心和诚心,不怕麻烦,不辞辛苦地为当事人化解纠纷,力争使当事人的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解决。
在审理王某诉张某、张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态度激动,当事人态度坚决拒不调解,经法庭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张某是未领取结婚证书同居生活,期间因双方家长的矛盾,导致二人解除了同居关系,但原告及其母亲都对被告张某有较深厚的感情,希望被告张某还能回到家中与原告共同生活。
法官以此为切入点,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给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双方为给以后留一线和好的希望,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予以履行。本案的处理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