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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刑二庭庭长王珂一行深入到淇县法院就第三季度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1-10-14 15:08:12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10月13日下午,市中院刑二庭庭长王珂一行深入到淇县法院,围绕6-9月份刑事上诉、发回改判案件进行调研,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培忠参加了调研会。

    王珂同志首先通报了淇县法院6—9月份上诉案件数及发回改判率情况:上诉案件7件,改判1件,撤诉1件,维持5件,改判率14.3%。王珂同志指出:淇县法院刑事案件发回改判率较上半年有较大幅度的改观,整体效果不错。之后,他针对7起上诉案件进行逐案分析,指出了每起案件在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审理程序及文书表述上所存在的把握不准的问题,指出了整改方向,并对今后刑事审判提出几点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要注意对案件做好立案审查。如发现案件中存在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未补充相关证据、内容的,特别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的,要及时督促他们补充材料。二要注意《刑法修正案法》第八条的理解适用问题。特别要注意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除确立未成年人犯罪不以一般累犯论处外,在缓刑、前科报告义务方面也应作出从宽处理。三要注意对非羁押诉讼案件的把关。要做到立案前和判决前的双重把关,立案前针对其所涉嫌的罪名、可能判处的刑罚、前科情况及是否患有严重疾病上进行严格审查;判决前要进行社会调查,对拟适用非羁押刑的被告人在社区内是否有不良影响征求意。四要注意刑期的折抵问题。被告人是否被羁押主要取决于司法机关是否限制其人身自由,应从限制人身自由开始时间算折抵刑期,对于在异地关押的期限也应予以折抵。

    最后,袁希利院长就今后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通过这次调研会及时总结每一起发回改判案件存在的经验,找出问题,切实提升审判质量。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在制作和校对法律文书时要认真、细心,做到字斟句酌,避免因制作技巧拙或一些失误等而造成案件发回改判。三要(就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领导交办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向上级法院多汇报、多请示,与公安、检察机关多沟通、多协调,取得多方的支持,达成共识。四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刑法修正案法》的学习。努力提高刑事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认定事实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办案能力。

责任编辑:王磊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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