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较多的情况,采取走进校园、走进家庭、走进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延伸职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扶的“三走进、一延伸”帮教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走进校园,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墙” 。紧紧抓住学校这一教育青少年的主要阵地,加大校园法制宣讲活动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教育”工程。一是充分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德育教育,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使学校发挥教育学生预防和远离犯罪的作用。二是由干警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通过上法制课等形式,发挥各自职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维权工作。三是在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法律信箱”,对学生提出的有关学校、老师、家庭、心理、性观念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利用板报、讲座、广播等形式解答,提高学生多方面知识能力和抵制不良影响的免疫力。四是选择身边案例、典型案例举办“以案说法”普法讲座,既讲法律又谈道德,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五是针对未成年人模仿性、偏激、讲义气、逆反等特点,印制了提示学生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宣传单4000份,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走进家庭,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哨” 。幸福和睦的家庭氛围,是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工程,使家长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一是与工会、妇联邀请有关人士就家长如何教育、关爱孩子举办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讲座,开展家庭公德守法教育。二是教育父母在教孩子做人的同时,发挥榜样作用,以模范的行动、高尚的情操引导孩子远离不良影响,净化家庭环境,促使孩子健康心理的形成。三是教育父母积极配合学校和社会,开展对孩子的法制和自我防范教育,培养他们从小崇尚法制、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习惯,避免孩子误入歧途。四是教育父母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保护和教育义务,担当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6月份以来,先后走访学生家庭22人次,组织召开座谈会6次,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咨询250余人次,为孩子创造了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走进社区,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网”。社会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护林,通过开展“社会教育”工程,使社会成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绿色屏障”,以社会合力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网”。一是社会预防。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社区、厂矿、乡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专项预防。就加强网吧和游戏厅管理、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社会活动娱乐场所等,向有关部门发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检察建议。三是群体预防。与学校、居委会联手,组织在校生、辍学生旁听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直观的法制教育。
四、延伸帮教,促使未成年犯早日浪子回头。一是实行干警包案制。包案干警不定期的到涉案人家中、学校、单位、所在居委会跟踪帮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杜绝二次犯罪的发生。中秋节前夕,办案干警带着月饼和法律书籍来到西岗村冯某的家中,为因涉嫌犯罪的留守少年冯某送去了温暖和关爱,冯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二是实行定期回访制。注意在结案后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回访工作,及时掌握犯罪的未成年人近况及犯罪后的改造情况,落实帮教措施。特别是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定期回访考察,主动与其家庭、有关部门、社区、妇联或学校进行联系和配合,共同努力帮助其改过自新。如审理的李某等5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物案,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孙某从预防教育、挽救青少年的角度考虑,作出了从轻处理决定,并联合孙某所在学校制定帮扶措施,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孙某在法官和学校的挽救帮扶下,努力学习,顺利考入开封某院校。三是人性化帮扶。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定期到街道社区、村组同基层干部一起研究人性化的监管帮扶方案,并向其监护人宣传法律,阐明监护的责任和义务,做好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