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探索延伸化解矛盾触角,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办案机制,将社会矛盾的化解贯穿办案始终。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使一些当事人深受感动,将自已的工作生活情况与办案人员主动进行沟通,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准确把握案件特点,提升化解矛盾水平。工作中注重把握不同类型案件特点,深入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和方法予以防范和化解,有效提升了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集中办理。对轻微刑事犯罪落实从宽政策,快速办理。特别是对涉众型案件,坚持做到区分情况,分类办理,确保了打击的力度和效果。二是对有未成年人参与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庭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正在读高中的未成年人王某暑假期间参与诈骗电动车案件,刑庭受理后针对王某的年龄以及犯罪情节,对该案进行了分庭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对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矛盾比较突出的案件以及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坚持防范预警,风险评估。积极落实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预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避免因处理不当、不及时引发新的矛盾或矛盾升级。
二、创新办案机制,确保办案综合效果。坚持立足职能,以矛盾化解为主线,通过创新办案机制和措施,提升执法办案效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是推行规范办案“一本通”机制。精心设计了一本通登记册,除登记每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外,还就弱势群体保护、刑事和解、警示教育、预警指数等13个内容一一设项考量,并定期互查点评,既提高了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又促进办案人员养成程序规范、办案文明、人性执法的良好习惯,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探索推行刑事和解机制。牢固树立和谐执法、综合调处理念,对初犯、偶犯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机制,并加强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协调联动,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三是强化释法说理和教育疏导机制。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推行文书说理机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强化释法说理和教育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兼顾双方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如在审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害人以法院一审判决量刑较轻为理由提请检察机关抗诉,合议庭经过细致的明法释理,反复做疏导工作,最后得到了被害人的理解。
三、注重民生保障,切实回应群众现实关注和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情系民生、和谐执法的办案原则,将审判工作与服务民生大局有机结合,全力服务社会稳定、促进民生改善。一是注重执法办案的人文关怀。根据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改变单一传唤或通知到庭的做法,主动与他们联系登门进行讯问或询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建立民生案件快速办案机制。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坚持优先办理,依法快审快结快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如在审理张某故意伤害案时,在启动快速办理机制的同时,针对张某因为在押致使其经营的猪场无法经营的实际,积极促成和解,从起诉到审结仅用了7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构建案后延伸服务模式。对刑事和解案件当事人和未成年人犯罪建立档案,由办案人定期回访帮教,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建立刑事案件特困被害人走访帮扶制度,在办案中注意了解弱势群体和家庭困难当事人的实际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如孙某与邻居因纠纷发生斗殴,经我院调解,孙某与邻居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虽然案件了结了,但法官们并没有放之不管,而是定期回访双方当事人,了解工作、生活状况等,防止了矛盾的再次产生,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天津打工的孙某春节期间给办案法官发来了祝福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