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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六项举措完善涉诉信访机制

  发布时间:2011-09-15 16:46:07


  淇县法院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逐步建立起一套颇为完善的涉诉信访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关口前移抓诉前。淇县法院从强化群众观念入手,一是建立民调联络员制度,即在全县150个村聘请民调联络员,延伸工作触角,实现定纷止争的能动。二是通过加强对审判、执行信息的研判,尽早发现和协调社会矛盾,使之尽量消化在萌芽状态。三是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和带案下访工作,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群众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二、提高质效抓源头。涉诉信访往往是立案、审判、执行等前期工作环节的末端反应,为此,淇县法院以省高院确定的审判质效“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为契机,以打造“铁案、精品案”为目标,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开展了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调解能手”评选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规范审判,提高业务水平。建立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台帐,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实行案件流程监控和宏观态势掌控,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及时对所有调、审、执案件全部评查,结果逐月通报,力保全部案件“无病流程”。同时加强院长、庭长监督指导办案的管理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中的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滥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和谐结案抓调解。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这个目标,科学设置调解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合理划分考核标准,全面加强各个领域的调解工作。拉长调解链条,将调解范围扩展到所有一切可以调解、和解、协调的案件,把和谐结案贯穿于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始终,推行无间断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目标,着力构建“息诉多、效果好”的良性循环模式。

  四、擦亮窗口抓初访。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地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服务到位。认真落实日常接访、院长接访、首问负责及服务承诺制度,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意识,真心实意解决问题。充分尊重当事人合理诉求,进行换位思考,带着感情接待每一名来访群众,努力做到“接待热心不冷淡、听诉耐心不厌烦、解答诚心不搪塞、调解细心不草率”。对不合理诉求不厌其烦、苦口婆心释法明理。对无理闹访晓之利害,尽力做好劝解。确保来访群众得到及时接待和答复,初访答复不了的,根据案情于当事人约好下次接待时间,防止推诿扯皮、矛盾上移。同时,规范信访流程管理,建立信访案件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初访阶段办理成功率。

  五、立足“大信访”抓协调。全省政法会议提出,政法机关要立足服务“十二五”,建立大维稳格局。作为基层法院就是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不缺位、不错位的依托职能优势和专业资源,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牢固树立信访稳定“一盘棋”思想,拓宽工作思路,外部形成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支持的横向联动机制,内部形成于上级法院之间的纵向动态管理机制和涉诉信访通报机制,综合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从而有效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六、强化责任抓督查。明确了院长为信访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部门抓落实,其他部门协同促进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主管院长负责、合议庭成员捆绑,主办人员在岗担责”的信访制度,责任到人、督查到位。将涉诉信访作为每周一党组例会的固定内容由主管院长进行汇报,院长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切实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主管领导对信访工作经常检查指导,对重大疑难信访和集体上访亲自过问或处理,确保涉诉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在立案、审判、执行、接访等各个环节和方面,由于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公正造成涉诉上访的,以及因接待不及时或者严重不负责任、敷衍推诿导致发生信访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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