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高村法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便民、为民意识,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采取多项措施,有效解决群众诉类,受到辖区群众好评。
该法庭地处辖区面积大,村民在诉讼过程中,交通费用成本较高。为了减轻累,该庭法官们在受理案件之初,就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在给当事人送达起诉时,了解双方当事的关系以及利害冲突的焦点所在,进行第一步调解。调解工作做好了,既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还使双方对立情绪得以消解,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在办案过程中,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了当地镇乡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尽量以调解结案,此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种积极有效的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