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亲自上门做我的思想工作,为我讲明了利害关系,今天我是来替女儿缴纳执行款的。”近日,这一幕出现在淇县法院执行局。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不归,执行法官另辟蹊径巧执行,成功执结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赵某于2008年底确立恋爱关系,不久李某给付赵某彩礼20000余元,两人开始同居生活。2009年5月,两人发生矛盾、解除婚约。但双方就彩礼返还没有达成协议。2009年11月,法院一审判令赵某返还彩礼9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李某向淇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赵某举家外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山重水复,今年7月1日,申请人李某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赵某的父母回家消夏。执行法官随即赶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赵父(老党员),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女拒不执行可能促使法院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产生影响其女今后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的不良后果,希望赵父能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敦促赵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赵父表示愿与仍在外打工的女儿联系。7月18日,赵父主动来到法院,替女儿缴纳了全部执行款9000元,案件得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