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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人民法官进企业”活动

  发布时间:2011-06-23 18:22:09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淇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人民法官进企业”活动 。

    一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在处理经济纠纷中积极寻求法律救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为企业排忧解难。多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过不少困难,由于法律意识欠缺,使一些较易化解的矛盾没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给工作造成被动。

    三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为企业进行法律沟通。将一些可能酿成诉讼的纠纷及时化解,将亲民、便民、利民、爱民作为一种理念,应用到审判工作中去。

    四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一些事实比较清楚、调解希望不大的案件,在坚持优先调解原则的同时及时判决。

责任编辑:王磊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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