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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欲告子女 法院诉前调解不伤亲情

  发布时间:2011-05-20 10:25:06


    家住淇县北阳镇山头村的老人李某今年已81岁高龄,育有四个儿子、四个女儿,现均已成家立业。以前,老人在四个儿子家每家三个月轮流居住,女儿不负责赡养。今年以来,老人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疾病缠身,生活渐渐不能自理,四个儿子开始相互推诿,提出如女儿再不承担赡养责任,儿子也不负责赡养了。

    4月25日上午,老人拄着拐杖来到法庭,请求法官为其做主,责令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听完老人的叙述后,法庭的干警考虑到老人年迈,行动不便,便立即驱车将老人送回村并安顿好后,马不停蹄对村干部和村民及老人的部分子女进行了调查走访。在本村走访结束时,时间已近中午12点,法官顾不上吃饭,不辞辛苦又开始去老人的几个女儿家做工作。老人的四个女儿分别居住在四个不同的村,村村之间最远相距近20里地。法庭的法官在尹凤艳庭长的带领下分别到四个村耐心地给她们讲解法律,教育她们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对其女儿“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不应承担赡养责任的思想认识,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法制宣传效果,法官在走访结束后,连夜召集北阳镇山头村村干部、老人的8个子女、部分有威望的村民对该案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讲法析理,入情入理的调解,最终老人的子女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改正错误,履行好赡养义务,善待老人,报答养育之恩。案件圆满调解,避免了一起家庭成员对簿公堂的纠纷。

    从李某老人家出来时,时间已近午夜时分,其子女和村干部极力挽留法官留下吃饭,被他们婉言谢绝。李某的子女们深感不安,惭愧地说:“为了我们的家务事法官两顿都没吃上饭,我们如果再不孝顺,不赡养老人就对不起法官的良苦用心,对不起法官的辛苦劳动”。

责任编辑:王磊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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