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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五项措施全力服务我县县城改造

发布时间:2011-04-14 15:15:50


    按照县委县城改造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为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城改造工作整体推 进,我院五项措施全力服务县城改造。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根据县委对县城改造工作要求,我院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培忠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冯保勇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庭,由行政庭庭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宜。

    二是开辟涉县城改造违法犯罪案件“绿色通道”。对起诉到法院的涉嫌阻挠拆迁违法犯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判、快速办案,缩短办案周期,及时惩治犯罪。

    三是做好行政纠纷预防,防患于未然。对于有可能引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矛盾纠纷要提前介入,及时指导行政机关掌握和固定证据,并对于按照程序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案件快审快结,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

    四是对于涉及旧城改造民事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解为主的审判原则,耐心接待,释法明理,妥善处理,确保群众满意。

    五是成立非诉执行小分队,加大执行力度。抽调高素质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庭,对涉及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在当日办理立案手续。对于拒不履行拆除违章建筑义务的被拆迁人,依照法律规定,坚决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拆迁等强制措施予以制裁。

责任编辑:马苏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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