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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1-02-21 16:15:28



   2月21日下午,淇县法院在西楼审判大厅召开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动员广大干警认清创建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淇县法院党组成员、全体干警参加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培忠主持。  

   袁希利院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法院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是展示法院良好作风、体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同时,也和全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袁希利院长指出,在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六个结合”,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二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三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四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五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机关综合治理和优化环境工作结合起来。六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丰富干警文化娱乐生活结合起来。  

    袁希利院长要求,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是淇县法院今年的一件大事。全院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争创活动取得成功。一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创建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本部门创建工作。二要明确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定指标、定任务、定时间、定速度、定质量,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三要加强督查。要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做好材料申报及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不能如期完成创建任务造成失分、影响全局的,要坚决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井严格追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四要要统筹兼顾。一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协调推进创建活动和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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