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淇县人民法院响应省高院号召开展法官回访当事人的活动,院党组要求该院下去回访的法官,切实为当事人与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与救助,在回访过程中坚持做到“六到”:
一是要“进到”。在对当事人进行回访的过程中,回访法官一定要进到自己负责的回访对象的家中坐一坐,与回访对象面对面交流,消除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感,与回访对象“零距离”接触。
二是要“送到”。回访法官在回访过程中要带着感情,要把法院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真情带到回访对象的家中,让回访对象能够真切感受到法院的关怀和温暖。
三是要“问到”。在进入回访对象家中后,回访法官要主动的,真诚的询问回访对象有什么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征求他们对于法院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的填写在回访记录表上,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回访结束后及时报到院里进行梳理和研究,为今后法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四是要“听到”。在回放过程中回访法官要认真的,耐心的倾听回访对象的呼声,多方的搜集社情民意。对于群众呼声较高的问题在回访结束后立即反馈到院,为找准今后工作的重点以及工作倾向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是要“看到”。在当事人家中回访时,回访法官要客观、真实的看到回访对象的生活生产情况,认清回访对象是否真正存在生活上的困难,对于在生后上确实存在困难的回访对象,要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
六是要“做到”。法官在回访过程中向当事人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承诺向回访对象提供的生活上的帮助在回访活动结束立即兑现,对于群众所提的对法院工作的合理建议在经过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后能够马上实施的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实施,对于一些目前没有条件实施的建议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创造条件实施,对于群众对法院工作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