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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以制度创新年建设为契机努力打造执法公开公正平台

  发布时间:2010-12-02 15:25:59


    为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淇县人民法院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制度创新年建设为契机,全面启动“阳光审判”工程,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着力构建五个体系,让“阳光”洒满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今年以来,在所结的案件中,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公开进行了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99.1%,视频网络直播庭审10场次,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5场次。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该院一律做到了公开宣告判决,公开宣判率达到了100%。

    一、落实审务公开,构建“阳光审判”的公开运作体系。

    该院坚持从审判方式改革入手,以此带动审判机构的调整、管理模式的转变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审判活动公开运作的新机制。一是改革审判方式,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都要求凡是法律规定应该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将审判活动的重点转移到庭审阶段,改革“纠问式”的庭审模式,全面推行“诉辩式”的庭审方式,做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把公开“审”和“判”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为使这一要求落到实处,该院将公开审判列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硬指标”,实行量化管理,对未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审判人员实行“一票否则”。公开了开庭日期、地点和案由,邀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促进了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二是改革诉讼文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改革诉讼文书,提升诉讼文书的法律品位和质量,是审判公开的内在要求之一。该院专门下发了通知,对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目的和要求作了明确的规范,实行了瑕疵文书展示,开展了诉讼文书的评比活动,使司法文书的制作水平得到提高。三是以公开审判为重心,全面推行“审务十公开”。通过张榜公示、计算机查询、印发小册子等形式,将受案范围、办案程序、执行程序、回避规定、强制措施、办案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公民旁听公开审判案件规定、收费标准及法院各审判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铁案工程,构建“阳光审判”的质量评价体系。

    该院大力实施“铁案工程”,构建了一套“阳光审判”的质量评价体系。一是强化庭审观摩,把规范庭审作为“铁案”工程的重要推手。该院以庭审观摩竟赛活动为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做到一言一行令人尊崇,一举一动让人敬畏,又让胜诉方赢得明明白白,败诉方输得心服口服,大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强化诉讼调解,把案结事了作为“铁案”工程的最终追求。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十六字原则,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案件纠纷诉外、诉前、立案、庭前、庭审、执行六大和解系统工程,尽心竭力地在“调”字上下功夫,在“和”字上作文章,在“了”字上求效果,民事调解(撤诉)率保持在为80%以上,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保持在90%以上,执行和解率保持在60%以上;三是强化管理审判,把全覆盖、零缺陷作为“铁案”工程的基本目标。该院建立健全了包括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制度在内的规范审判管理体系。成立了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以党组成员为主导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每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节点有人监控,每次庭审随时有人检查,评查结果由院长点评,有效提高了审判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了各类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效能建设,构建“阳光审判”的绩效考核体系

    为把“阳光审判”活动引向深入,该院全面进行了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构建“阳光审判”的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探索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的途径,新收案件由立案庭根据案情进行分析,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全部都适用简易程序。完善案件督办、催办和超审限责任追究制度。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四、坚持开门纳谏,构建“阳光审判”的社会监督体系

    一是本着“一岗双责”原则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状。特别是今年,该院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确保了干警廉洁办案、公正司法。二是把立案标准、收费标准、诉讼程序等项目在本院的宣传栏全部公开,实施了“诉讼风险”告知和“执行当事人须知”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三是主动走出去听取意见,吸纳建议。今年以来,通过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老干部座谈会等征求到意见建议26条次,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卡12300份,征求到意见建议66条次,通过今年县“两会”期间,派出党组成员、中层干部组成的“听取意见团”专程赴各代表团听取意见建议,征求到意见建议13条次。对这些意见建议,全部进行了认真疏理总结,并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五、坚持司法为民,构建“阳光审判”的绿色通道体系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阳光审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取得良好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该院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全员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理念,提出司法为民的三项要求并狠抓落实,“绿色通道”更加畅通。一是坚持司法亲民,实施人性化执法。推行了“首接责任制”,明确规定谁第一个接待当事人,就由谁负责将当事人引领到相关庭室,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该院未出现一件“冷横硬推”和“吃拿卡要”问题。二是继续实施院长接待和院长包案等制度。去年以来,院党组班子成员已亲自接待当事人68人次,包案解决案件36件。三是坚持司法便民,落实便民措施。除为当事人准备迎宾椅、饮用水、诉讼纸笔外,还认真办理口头立案,开展入村入户开庭。为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食宿。四是坚持司法利民,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已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案件23件,金额3万多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

    “阳光审判”工程的成功实施,使该院继续保持了零错案、零超审限、零超执行期限、零申诉、零上访的好成绩,被鹤壁市委政法委推荐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候选单位。

    下一步,该院将深化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深化审判流程的全程公开,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审判权在更加公开的环境下运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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