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被告王东州系一名在押服刑的罪犯。为使案件能顺利调解结案,又使王东州能安心服刑,主审法官张效强通过与监狱管教结合、请当事人父母做工作等方式,最终使本案得到了成功的调解。
1998年4月,王东州与王基婷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活较为美满,并分别于98年、03年生育一女一子。2006年3月被告王东州一时糊涂因绑架他人被判处刑罚八年,在河南省平原监狱服刑。原告王基婷不堪抚养两个孩子的生活重负,于2009年4月初向我院递交诉状,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效强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的起诉会直接影响被告在监狱安心服刑,便到被告服刑的监狱与被告交流思想。被告王东州听到妻子要与自己离婚的消息后,一时无法接受,情绪极度低落、烦躁,感到生活没有了希望。张效强看到这个不良苗头,便主动找到监狱的管教人员说明了情况,取得了管教的支持和配合。为稳定王东州的情绪,让他看到生活的希望,张庭长联系了被告王东州的父母,并带上他的两个孩子一起来监狱与他座谈,亲情使王东州感到了身上的责任,使他重燃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王东州当场表示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来赡养父母、抚养儿女。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王东州坦然地与原告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王东州对张效强法官和管教的帮扶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监狱的领导听说了此事后,给淇县法院寄来了感谢信,对淇县法院法官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