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上午,淇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对当前农闲时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进行安排。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提出五点要求:
一、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是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一项实际行动,也是我院2010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院年初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人、财、物要向基层法庭、巡回审判点倾斜,人员、车辆、装备要随时待命,确保巡回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二、充分发挥13个巡回审判点的作用,方便群众诉讼。巡回审判点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尽量采取调解方式,在调解过程中注意讲理说法,在调解过程中多邀请乡镇矛调中心工作人员参与,把办案与法制宣传融合在一起,使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有机对接,力争做到办结一个案教育一大片。
三、巡回审判工作不要拘泥于在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审判,尤其是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邻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可采用灵活机动的 “流动式”巡回审理。
四、各审判业务庭要及时将巡回审判工作进展情况报院办公室,同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法院网站等媒介公开巡回开庭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在巡回审判过程中要多邀请媒体进行宣传,要注重拓宽信息渠道,扩大巡回审判效果。
五、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绩效考评,作为衡量业务部门、审判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晋级晋职的重要指标。设立巡回审判工作奖励基金,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