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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倾心调解市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受到赞扬

  发布时间:2010-09-28 08:55:22


    9月27日,淇县法院院领导亲自上阵,调处一起市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市人大代表秦保生通过切身感受淇县法院干警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一心打造和谐社会的工作作风后,对淇县法院的工作连声赞誉:“淇县人民法院,真是人民的好法院。”

    淇县法院受理原告秦树亭诉被告海天石料厂侵犯荒山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场地进行现场查看,向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淇县庙口镇土门村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于2004年4月10日将土门村内所属的部分荒山和废耕地承办给原告秦树亭,原告在该承办范围的土地上种植经济林。为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土门村招商引资,于2006年4月29日与张文保签订了承包协议,由张文保在土门村投资建石料开采场,张文保向村委会交纳承包费,以改变村集体经济现状。因张文保所建石料开采场的场地占用原告承办的部分荒山及废耕地,为尽快使张文保的石料开采场投入运营,经土门村支书兼村长、市人大代表秦保生从中说和,由张文保先行建石料开采场,所占用原告的土地及损毁树木的赔偿随后再说。后张文保投建的海天石料厂投入运营,因原、被告就经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本院。

    因该案中土门村村委会与原、被告分别签订了承包合同,且两份合同中有冲突的部分,有因该冲突的部分土地导致原、被告发生矛盾激化的苗头,承办法官在详细的了解案情后,多次通知原、被告及土门村村委会进行调解,但由于原、被告及土门村村委会三方的意见差距较大,始终未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查询,又得知原告现起诉的海天石料厂及其负责人王明权与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实际的情况不符,海天石料厂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为淇县海天石料建材厂,负责人为张文保,王明权现为张文保负责在调解过程中生产经营。承办法官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原告坚决不变更被告,此案的审理进入“死胡同”。承办法官又得知土门村支书兼村长秦保生是市人大代表,与原告秦树亭系叔伯兄弟;原告秦树亭的姐姐秦水花亦系市人大代表,如不能妥善解决,势必给法院带来不良影响。

   承办法官将上述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长袁希利非常重视,分别与秦保生、秦水花代表沟通期限意见,并让李培忠副院长亲自去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李培忠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接触,并详细征求当事人对本案解决的方案,明确了当事人的矛盾症结,抓住问题的切入点,多次到土门村与土门村支书、市人大代表秦保生沟通思想,通过讲法析理,秦保生认识到村委会这起案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表态,既要发展经济,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要壮大集体经济,又要保护外来投资者的权益。在李培忠副院长的多次努力下,原告秦树亭、被告张文保的生产经营负责人王明权与土门村村委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淇县海天石料建材厂、土门村村委会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3000元,原告在其承包范围内另给淇县海天石料建材厂两亩荒山供其使用。三方签订协议后,原告向本院撤回起诉。

    一起本已进入“死胡同”的案件, 通过多番努力,使案件得到顺利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给招商引资企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既给村集体解决了问题,又给村委会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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