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淇县法院民一庭四项措施提高庭审质量

  发布时间:2010-09-27 16:08:04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淇县法院民一庭要求法官庭审时要注意一言一行,维护法院形象,给当事人以公正、合法的认识。庭审时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法官都应保持居中裁判的心态,维系以法官为中心的控、辩、审三方格局,妥善平衡诉辩双方的争议。该庭在审判管理中要求庭审调查必须标准。当事人应对举证目的加以说明,防止举证的盲目性。法官应当有意识地引导、鼓励当事人围绕证据的实质性问题。要掌握好认证的方式与时机,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质证后证据效力已经确定的。该庭注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书记员于庭前宣告有关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庭审中发生违反法庭纪律的情况时,法官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作出处置,维护法庭庭审的严肃性。另外,如庭审中出现确需当事人补充举证、鉴定等应当休庭的情况时,及时作出休庭决定。该庭注重干警之间的庭审配合。法官审理案件应当兼顾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对重要内容应及时提醒书记员记录在案,或作适当复述。合议庭成员之间要分工协作,事先分配好某个证据或事实由谁主持,并共同关注庭审的进程。此外,审判人员与值庭人员在庭审前要相互沟通,以便共同防范和应对突发情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