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淇县人民法院铁西法庭与桥盟街道办事处董桥村村民委员会携手成功调解一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用耐心和智慧化解了双方的心结,让原本紧张的邻里关系重归和谐。
该案中,原告董某与霍某系同村村民,两家耕地相邻,霍某在其耕地临近地界处种植了核桃树并设置有金属网,董某认为树木遮挡了其耕地的阳光,影响庄稼生长,金属网影响收割机运行,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虽经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多次调解,但问题始终悬而未决,矛盾日益深化。2026年1月15日,董某向淇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霍某支付遮荫费、清除果树及金属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柴昕卉认为该纠纷涉及后续树木及金属网清理事宜,单纯判决可能难以彻底化解矛盾。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积极主动联合村委会开展调解,借助村委会熟悉村情的优势,通过承办法官和村干部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多年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淇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府院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淇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发挥派出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