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淇县法院坚持不懈地狠抓规范司法礼仪工作,跟据《法官行为规范》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和《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时使用告知词》,反复组织学习、考试,注重干警言行的日常养成,着力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从而提高了群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从警容仪表严格要求,争做令行禁止的干警。要求全体干警在开庭、执行公务和重大集体活动中,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严格落实淇县县委纪检委制定的的五条纪律,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通报全院限期纠正,从而在全院干警中树立起了令行禁止的良好风尚。
二是接待来访群众要求文明、讲理、举止得体,争做群众的贴心人。大力加强立案庭等窗口单位建设,推行导诉制度。在接待当事人中要求使用文明用语,真诚接待,热情指引,心平气和地讲理说法,耐心细致地排忧解难,禁用服务禁语,坚决杜绝冷面孔、硬话语等的衙门作风。
三是从程序上严格执法,争做公正、廉洁的干警。结合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树立程序公正意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做到于法有据,严格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有板有眼,有根有据,依靠规范的执法行为来保证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公正、廉洁,从源头上预防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收到了投诉和信访案件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的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