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日,淇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为八旬孤寡老人提供“上门送款”服务,用司法温情守护“夕阳红”。
崔某与王某系夫妻。王某生前在保险公司购买有保险,2022年王某死亡后,崔某办理保险理赔,获得王某身故保险金。王某母亲贾某年过八旬,常年有病,四个子女均已去世,生活无人照顾,也无经济来源。因自身生活确实困难,便向女婿崔某索要其应得的女儿身故保险金。索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淇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崔某应给付贾某保险金4200元。
判决生效后,崔某未自动履行判决义务,贾某向淇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崔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被执行人崔某传唤到庭后,崔某称,王某生前患病为精神残疾人,自己为给妻子看病到处向亲朋好友借钱,王某去世后的赔偿款都已用来偿还债务,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因本案系家庭纠纷,如处理不当将会对家庭成员关系造成更大的伤害,执行干警随即从亲情、道德、法律各个角度,对崔某耐心做调解工作,经过三个小时的沟通,被执行人崔某向亲友筹齐全部案款,并主动购买礼品,随执行干警一道前往申请执行人贾某家中,亲自将案款交给了贾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