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淇县法院西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小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程度保护了我县一缠丝鸭蛋企业合法权益,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彰显了司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通过法官的耐心引导,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原告淇县某缠丝鸭蛋合作社与被告南京某食品公司为买卖关系,双方多次达成交易,交易多是由被告南京某公司向原告提供特定的包装,从原告处购买货物,原告负责将货物放置于被告所提供的包装中,再通过物流运送至被告指定地点。因原被告双方多次交易,原告出于信任以及交易习惯,先将货物提供给被告后,再向被告收取货款。2021年5月,被告从原告处购买共计18510元的货物后,仅向原告支付前次交易的货款,截止至双方合作终止,被告也未向原告支付所欠18510元货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西岗法庭在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该案件具体情况,原被告双方都为中小企业,为了双方今后的发展,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策略,一方面听取双方诉求,了解各自难处;另一方面,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寻找利益共同点。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双方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理性看待纠纷。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成功,不仅快速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纠纷,降低了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既保护了本地特色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外地企业对本地司法机关的信服力,且修复了双方企业建立的商业互信,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留下了机会,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起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