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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法语 普法课堂】直播间里的温柔乡,背后是无情诈骗

  发布时间:2024-07-23 10:35:50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被告人高某、杨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投资,在辽宁省沈阳市某某区设立沈阳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购买手机、电脑、直播声卡等设备,招聘女性作为主播,招聘男性作为运营人员,组建团队,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进行诈骗活动。诈骗团队下设诈骗小组,每名女主播搭配一名男运营为一组,女主播和男运营同时使用公司规定的同一个微信账号相互配合进行诈骗,女主播负责在抖音短视频平台的直播间进行直播,男运营以女主播的身份与“直播间”大哥聊天,通过诱骗话术获取其信任,随后进一步将“大哥”引流至工作微信号。诈骗小组根据“大哥”的居住地址,使用苹果手机上的爱思定位助手APP软件进行虚假定位,谎称与“大哥”是同城人员或距离很近,以暧昧聊天、虚构同城位置性暗示、约炮等形式,骗取“大哥”刷礼物。而骗取的礼物由直播平台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后,管理人员、女主播、男运营再按约定进行分配。自该公司成立至2022年8月11日,在抖音短视频平台的诈骗数额达4693693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杨某某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综合其他量刑情节,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其余团伙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官说法

    当下网络直播越来越便利,一束灯光,一部手机,便能够组成一个可以让来自五湖四海的观看者进入直播间。本案中,被告人成立诈骗公司,分诈骗小组,从短视频APP加好友,再到微信上的私聊,以直播平台做媒介,利用暧昧的套路引诱被害人掏空钱包刷礼物。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刷短视频时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看直播时不要过分沉迷,不要私下添加好友,针对网络虚拟用户的身份信息要学会理性辨别,涉及到钱财问题更要慎之又慎。一旦发现被骗,立即与直播平台联系,举报或者直接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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