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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1147”机制打造好“枫”景——淇县法院西岗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综述

发布时间:2024-05-07 15:33:48


    近年来,淇县法院西岗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牢诉源治理工作主线,创新“1147”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镇、服务不缺位。2023年,西岗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43件,审结337件,调撤243件,调撤率达72.11%,上诉案件仅5件,且无一起被发回改判,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受到社会各界群众一致好评。

    减轻群众诉累 “调审立执”一体化推进

    淇县法院党组结合西岗辖区实际情况和法庭人员情况,立足“调立审执”一体化考量,制订《关于在西岗法庭实行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方案(试行)》,以“事实基本清楚、责任基本分清”和“注重有效沟通”为基础进行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在案件审理全过程密切关注执行问题,严格落实“执行通知前置”和“判后告知”制度,加强审判法官案结事了和督促履行意识,做到诉前调解、立案、审判与执行兼顾,形成高效协同、整体治理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闭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实现了“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转变。2023年,西岗法庭调解案件121件,自动履行65件,自动履行率53.72%。

    聚焦能动司法 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西岗法庭认真践行为民宗旨,全面优化司法服务,牢固树立党委领导下的“当事人一件事”解决理念,调整司法管理“风向标”,着力把诉源治理作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平台”,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做到“换位思考”,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精简办案环节,压缩审理时长,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网上开庭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司法温度。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因原告居住地在安阳,为减少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次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调结。2023年,西岗法庭网上开庭67件,调解成功49件,调解成功率73.13%。

    坚持释法明理 “四类”案件走访必到位

    西岗法庭将“访”字贯穿办案始终,尤其是针对涉家事纠纷、“三农”问题、相邻关系纠纷及群体性矛盾等四类案件,坚持在诉前、诉中和诉后走访当事人,及时化解隐患,有效阻断矛盾纠纷滋生蔓延,通过实地走访、带案下访、判后回访等形式,将审判庭开在田间地头,将调解室设在长街小巷,不断提升司法亲和力和公信力,以拉家常方式圆满化解八旬老翁因半亩方田与人对簿公堂纠纷,在案件调和的同时修复亲情、修补裂痕,促进案件“和平”“和气”解决,让当事人对判决胜败皆明、心服口服。通过“四必访”走村串户,摸清群众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全面分析研究,精准施策,做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西岗法庭未发生涉诉信访案件。

    强化群策共治 “七员观审”助力源头解纷

    积极组建一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民警、检察官、律师、信访工作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组成的“七员观审”团队,由当地党委副书记牵头,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助推矛盾化解。通过动员社会资源,让群众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提升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和判决结果的可接受性,减轻司法裁判负担,达到案结事了目的,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2023年,西岗法庭案件审理呈现结案率高、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群众满意度高、零发改率的良好态势。

    西岗法庭坚持能动履职,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举措,深度发挥“1147”司法效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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