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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当事人赠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4-03-26 11:32:23



    “感谢淇县法院的法官们解决了我家的案件,我们非常满意!”3月22日,淇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出现了一幕暖心的画面,当事人张某某之子李某乙将一面印有“人民法院为人民 公正审判解民忧”的锦旗赠送至淇县法院副院长李盈手中,对淇县法院认真化解行政争议、高效解民忧的行为举措表示感谢。

    该案中,当事人李某甲生前在河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因工伤去世,工伤认定结论已生效确认,经过仲裁、诉讼、法院执行其未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李某甲之母张某某向涉诉行政机关提交了先行支付申请。涉诉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未作出书面答复,亦未履行审核支付的法定职责,仅口头告知不予支付,张某某遂诉至法院。淇县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协调,于2023年6月14日达成化解笔录,张某某按照涉诉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手续,但涉诉行政机关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其材料后,仍未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张某某于2023年10月12日再次向淇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合议庭合议,发现一判了之并不能实质解决张某某的诉求,且各方存在的争议很有可能引起后续的诉讼,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淇县法院以淇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精准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涉诉行政机关应加强履行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核算工作。承办法官王秀芹与案件当事人反复电话沟通,从法律适用、争议化解方式等方面全方位地向原告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同时向涉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涉诉行政机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涉诉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后,层层专题研讨相关工作方案推动此类问题实质化解。2023年12月12日,淇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淇县司法局的见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调意向。2024年3月21日,张某某终于收到了诉求近四年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起行政争议的成功化解,是淇县法院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合力,持续完善淇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职能,让行政争议驶入“快车道”,让矛盾解决按下“快进键”,搭建好争议双方的“连心桥”,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全方位融入到审判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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