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要不是淇县人民法院,我们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拿到自己的辛苦钱!”2024年2月18日上班第一天,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等人一起将一面印有“勤政高效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2月9日,大年三十下午,经过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不懈做工作,成功帮助六名农民工讨回拖欠五年之久的工资,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其能够过好“安薪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被告刘某某雇佣原告张某某等人在某项目做钢筋工,张某某等人在工作一个多月后,刘某某仅每人支付800元,称其余工资随后支付,让其先回家等待。后张某某等人多次向刘某某催要剩余工资未果,遂于2023年将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尽快支付拖欠工资。淇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案,法官对该案件快立、快判,判决刘某某共需支付张某某等人工资2.6万元。
此事一经立案,执行局局长王磊马上对该案件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汇报最新进展,要求务必确保农民工年前拿到拖欠工资。执行干警通过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前往刘某某居住地了解到刘某某常年不在家,便通过公安机关查询到被执行人联系方式与刘某某取得联系。刘某某一开始在电话里声称由于他人欠自己钱所以自己也无力偿还,执行干警经过耐心说理,做其思想工作,劝说刘某某前来法院协商解决此问题。刘某某于2023年大年三十傍晚来到执行局,但此时仍心怀侥幸心理,认为即使继续拖欠工资由于即将过年也无法拘留自己,但执行局干警态度明确坚决,告知其继续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并不会因为过年就影响案件执行进度。在即将面临的拘留措施面前,刘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家人送来全部案款,结清了拖欠五年的工资。
一直以来,淇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今后淇县法院执行局将以锦旗为鼓舞,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