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淇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武军承办并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四名随机抽取确定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共同审理,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栋军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中,四名人民陪审员分坐在审判员两旁,整个庭审全过程都聚精会神、悉心聆听,严格按照法庭调查规程开展庭审活动。合议庭成员对整个庭审把握得当、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庭审规范有序、层次分明。为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丁武军院长在事先熟悉案情的情况下,邀请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并就该案涉及的有关法律知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审工作指导,确保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此次庭审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案件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进一步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维护了公开、公正、为民、透明的法院形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促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以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本次法、检两院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淇县法院不断强化院庭长在审判质效中的“领头雁”作用,全面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淇县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护航绿水青山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