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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淇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淇县人民法院 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3-08-11 08:27:48




    8月10日,淇县县政府、县司法局、县法院联合举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仪式。淇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海波,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武军,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瑞斌等参加揭牌仪式。22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调解员应邀参加活动。

    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加强行政争议矛盾纠纷调处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这标志着淇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新步伐,将为淇县解决行政争议开辟新路径。

    丁武军院长表示,下一步,淇县法院将从以下几点扎实开展工作:一要强化行政争议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对化解工作的法律指导,发挥好县法院与辖区各行政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二要加强对行政争议案件的甄别分流,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行政争议,征求当事人意见后,遵循自愿公正、便民高效原则,委派县府院联动会议办公室特邀调解员先行化解,对诉前化解成功的,及时依法予以确认;对化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审理、依法判决。三要充分运用各种传媒手段,以新闻发布会、经验介绍、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宣传多元化解制度优势,提高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社会接受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

    贾海波副县长强调:一要深刻认识行政争议化解的重要意义。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不仅是加强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府院联动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要求,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淇县成立全市第一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有益于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与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齐心发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纠纷解决途径和平台,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淇县、法治淇县建设。二要增强府院良性互动,凝聚化解合力。县法治政府建设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立足职能实际,保障群众权益,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淇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聘请相关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作为行政争议中行政机关代表,实现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处理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产生,减少衍生诉讼案件,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三要充分发挥化解中心作用,打造行政案件多元化解淇县样板。要依托中心成立,切实把定纷止争职能与行政机关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与化解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直各行政单位要形成多方参与、力量融合的矛盾化解机制,把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与败诉率“双下降”,打造行政案件多元化解示范样板。

    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创新“府院联动”工作模式,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构建更加灵活、多样、便捷、高效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畅通争议化解渠道,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深入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和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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