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好,我看你们在宣传社区矫正法,什么是社区矫正啊?”
“社区矫正是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7月5日,淇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社区、广场等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介绍《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内容、实施的重大意义、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以及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同时倡导广大群众关注社区矫正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帮助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共同努力。
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宣传册13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2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群众对《社区矫正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加大《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影响力,在群众中形成办事依法、有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建设平安淇县、法治淇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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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分为总则,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63条。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