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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妥处儿童状告父母侵犯隐私权案

  发布时间:2010-08-06 15:58:56


    近日,淇县法院铁西法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原告李某,年仅11岁,系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要告父母未经其同意翻看他的日记,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后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通知了其父母到庭了解情况后,对小原告及其父母进行说服教育,小原告向父母承认了错误。

   李祥夫妇经营了一家砂石厂,家庭经济状况优越,独子李某聪明可爱,在学校学习一直是班上前几名,是李祥夫妇的希望。由于春夏两季是建筑行业高峰期,砂石厂的生意比较红火,李祥夫妇对李某的学习、生活的关心程度明显不足。期末考试,李某的学习成绩下降了十几名,李祥夫妇立即向李某班主任了解情况,班主任仅知道李某上课精力不集中,常与同学上课说话,对李某学习成绩下降的真正原因并不知道。李祥夫妇回家后便趁李某上暑假补习班的时候,偷偷打开了李某带锁的日记本,才知道李某竟然与同班的女同学在谈恋爱,还经常不回家与同学到网吧打游戏。李祥夫妇看完日记后,十分生气,认为我们当父母的在外边晒着炎炎烈日挣钱,李某却不好好学习,当即把李某从补习班里叫出来,暴打了李某一顿。事后,李祥夫妇也很后悔ua向李某认错,李某经对父母的认错不理不睬,声称要到法院状告父母。结果就出现在铁西法庭李某告父母侵犯其隐私权的一幕。

   法庭干警了解案情后,询问小原告李某是如何知道隐私权的问题时,小原告理直气壮的说:我在网上看到的,我的日记是我的个人隐私,谁偷看谁就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听到这样的话,李祥夫妇感到十分震惊,马上对法庭干警说:法官你们懂法,我们是不是真的犯法了?面对李祥夫妇期盼的眼神,法庭干警给出了答复:孩子虽是未成年人,但也有其个人的隐私,同样收受到法律保护,但父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了解孩子的隐私,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不算侵权的。听到这样的话,李祥夫妇才松了一口气。随后,干警又对隐私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小原告及李祥夫妇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又对小原告在学校不认真学习、李祥夫妇采取不适当的教育方式,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这一起孩子告父母侵权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小原告向父母承认了错误,李祥夫妇对法庭干警热情的解答细心处理问题,表示十分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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