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及《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指引》相关要求,淇县、淇滨区地区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由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4月11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婧一行5人到淇县法院开展座谈交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鹤壁中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淇滨区法院、淇县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武军对该院近三年环境资源案件的数量、类型及前期准备工作作了简要介绍。丁武军院长指出,落实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保护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淇县法院将按照省法院安排部署,尽快将工作部署调整到集中管辖模式上来,在引导当事人跨域立案及开庭、送达、执行等方面全力配合解放区法院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随后,鹤壁市政府办公室、淇县法院、淇滨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环境资源案件及审理情况,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案件审理、异地管辖、环境保护等进行深入交流。
李婧表示,此次座谈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要求,推进环境资源集中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全面了解集中管辖地区涉及环资纠纷数量、类型等相关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争取当地政府机关和法院的支持配合,为做好南水北调干渠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奠定基础。
座谈会后,解放区法院在淇县法院进行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拉开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审理的序幕。
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着重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解决环资纠纷,挖掘典型案例,打造工作亮点,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务实高效做好案件审理、调解、执行、矛盾化解等工作,实现环境资源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依法行政贡献法治力量。